商品條碼系統(tǒng)成員編制商品項目代碼應按照國家標準GB12904《商品條碼》的規(guī)定,在國家中心分配的廠商識別代碼的基礎上,以商品項目為單位進行編碼,并同時計算校驗碼,最終得出一個完整的商品條碼。
編制商品項目代碼的基本原則是唯一性原則,即一個商品項目只能編一個代碼,一個代碼只能標識一個商品項目。任何導致一個商品項目有多個代碼(稱作“一物多碼”)或一個代碼對應多個商品項目(稱作“一碼多物”)的,都是違反唯一性原則的錯誤編碼。因此,編碼時要嚴格區(qū)分商品的不同項目,對于不同種類、不同規(guī)格尺寸、不同包裝、不同顏色的商品,均應視為不同的商品項目,編制不同的代碼。例如把兩種項目的商品用同一代碼標識,計算機系統(tǒng)就會把它們視為完全相同的商品,而造成價格結算及管理上的混亂。